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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潮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和潮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简称市名城办(市文管办),正处级,由市政府直接管理,赋予潮州名城的保护、规划、建设、宣传、利用、管理和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名城和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潮州名城和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拟订古城文化区保护规划,实施对名城的保护、建设、利用。
(三)负责全市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以及抢救维修。
(四)承担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委员会和潮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